餐飲業
題:
我目前做早餐店 做了快三個月 想再做第四個月然後辭職 請問我要再多久前說我第四個月就走?
維元
2018-01-01 15:08:03 UTC
我目前做早餐店 做了快三個月 想再做第四個月然後辭職 請問我要再多久前說我第四個月就走?
一 回答:
㊣專門詐騙詐騙集團的詐騙集團㊣
2018-01-01 16:58:05 UTC
依照勞基法,離職前兩週。
因為你不是管理職的主管,所以不用一個月前的交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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